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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失業男子何文豪,今年初凌虐一隻懷孕的流浪母貓,造成「一屍三命」。新竹地院十三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何男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罰金每日以兩千元計算,比其他案件加重一倍。法官邱忠義在判決書中首開國內判決先例,檢附該案母貓慘死照片,呼籲尊重動物權。何文豪昨表示,因沒錢繳交卅六萬元罰金,且深感悔意,決定不上訴,「抓我去關好了」。




判決書中指出,何文豪一月十四日晚間行經南城街巷口時,見流浪母貓蹲坐在機車上,因該貓之前曾抓傷他,於是徒手抓起母貓的腳,劇烈丟甩到牆壁,再用腳踹踢母貓的胸腹部,導致母貓腹腔嚴重出血致死,腹內所懷的兩隻小貓亦因此流產。




法官邱忠義認為,動物有權獲得較好的對待,這是普世價值的最起碼要求,且寵物可填補人類身、心靈空虛及傷痛,被告無權凌虐母貓。




邱忠義指出,被告何文豪無視動保法,凌虐手段殘酷,且偵訊時坦承「以後還可能有這樣的行為」等語,顯見其輕蔑動物生命尊嚴之態度,被告此舉更引起愛護動物人士群起撻伐,對社會風氣影響甚鉅,故其所為實不可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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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只敢對小動物下手的俗辣,真的要以嚴罰來處置他們,以敬效尤。




  不過,前幾天貓友打119求援,就是我首頁的那篇文章提及的玳瑁貓,119回答說「貓從10樓跳下來都不會死,放心」,此話一出,我覺得消防人員也要再教育。




  尊重世界上所有的生命,生命都是平等的,不信,死後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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