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參加海外遊學參訪,就可能得延畢,這樣合理嗎?位於基隆的經國管理學院,有學生指控校方,強迫參加為期12天的歐洲參訪行程,高達10萬元的費用由學生支付;校方表示,入學時就表明這是必修學分,提醒學生存錢,但當時沒說強制參加,費用也從原本的7萬2千元漲到10萬,還有老師暗示可以去借錢,讓學生及家長無法接受。
到歐洲欣賞優美景色及歷史建築,12天遊學兼參訪,學生們卻興奮不起來,反而覺得是負擔,因為得自行負擔高達10萬元的費用,不去還可能畢不了業。
經國管理學院大三學生:「我們家是住在中部,我們就沒有辦法存到錢之類的啊,學校方面是叫我們去借錢,不然就是暑期去打工再去做兼職,就是一定要籌到那筆錢,如果沒有籌到錢,就跟下一屆一起去。」
學生指著簡章,難以接受,入學時儘管白紙黑字預告,三年級下學期有海外參訪,卻沒說這是必修學分,而且不參加就不能畢業,加上當時費用寫明7萬2千元,如今竟漲到10萬元。
學生:「簡章沒說強制一定要參加吧。」老師:「有有有,那是課程。」學生:「簡章是要去哪裡看啊?」老師:「如果你不能去,就要申請延遲證明。」學生:「那就是延畢啊,可是我覺得價格太高,當初說7萬2,誰知道會漲成這樣。」老師:「所以才特別強調說要你們存錢。」
學生私下錄音,指控學校強迫自費出國,但隨行老師卻不用付錢,等於學生們幫老師攤旅費,實在不合理。記者:「既然他(老師)沒有出到錢,那他的費用是誰出,是不是分攤在大家(學生)的團費?」校方:「嗯,對,是這樣。」
校方表示沒有強迫參加,真的無法負擔的學生,可以看個案通融處理,但教育部表示,儘管鼓勵學生出國實習,信任大學自主權,但要學生借錢參加,不去還可能延畢,不太合理,將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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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畢旅要強迫參加?而且一定要出國?難不成出國短短的幾天能夠讓英文能力突飛猛進?或是聽力變強?還有,為什麼老師的團費也要學生負擔啊?老師不肯出錢就不要去啊!不是常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老師憑什麼自打嘴巴又佔學生便宜啊?學生上課是繳學費的耶,老師是領薪水的,也體諒一下可憐學生的家長,不是每個學生都是葉少爺好唄。
說到畢旅,我個人要提供一個親身痛苦經歷,說來也超扯的,要不是當年年輕不懂法律,我真的不會讓旅行社這樣欺負我們。
那時二專要畢業,班上發了一張調查表問哪些同學想參加畢旅,想去的簽名,於是很多人簽了。
簽完名,由當時的康樂去找旅行社報價,選了兩家旅行社,各自報了行程和價格,然後由班上同學投票及提議。
我忘記內容了,只記得大部份同學都選擇B旅行社,但康樂的態度很怪,就說大家喜歡B的行程,就將它安排到A旅行社來,然後擅自修改A的內容。
A行程就變成了B,大家就說既然這樣,就直接給B來做就好,幹嘛一定要選A,嘿嘿,這就是值得玩味的地方,後面會有答案。
因為被強迫選A,而且團費又比較貴,有部分同學就不想去了,包括我,沒想到康樂說A旅行社說我們違約,要不去的同學各賠1,000元當違約金。
奇怪內,我們又沒有決定一定要參加,而且當時離出團日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哪有什麼訂了飯店要賠錢的事。
我們有反應給主任,主任只說不用理它,可是這個康樂每天都恐嚇我們,說如果不賠旅行社就要告我們,說我們有簽名要去----那張單子只寫要參加畢旅的簽名,並沒有寫要參加A旅行社。
後來有人打電話給校長,說要投訴報社,結果倒楣的人是我,馬上就有人打電話來我家警告我,叫我不要把事情鬧大。
現在想想,我反而可以告旅行社恐嚇取財咧,我們又沒有下訂金,也沒有打契約,憑什麼要我們賠1,000元,但當時實在年少無知,還是賠了這1,000元。
畢業後,答案揭曉,這個康樂進了A旅行社工作,難怪,原來是為了自己的前(錢)途,踩著同學的屍體往上爬。
過了幾年,我在電視上看到了這位康樂,她以921受災戶代表出來接受訪問,砲轟政府的無能。
我看了很無感,想到當時她為了那一千元來欺壓我們,自作自受吧。
畢旅本來就是自由意願,不要強迫學生一定要參加,何況又是團費那麼貴的行程。還有老師叫同學去打工,短短一個暑假能賺十萬元的工作不容易找,如果那麼容易,金錢豹大概找不到小姐了。
聽說還有老師建議去找人借,那位老師,你錢借我啊,我欠200萬,如果你肯借我再來說這句話。學生背學貸已經不一定能如期還了,哪有叫學生再去借錢就為了一個旅行,假設旅行回來可以進臉書工作就算了(據說年薪200萬),至少以投資報酬率來算非常划算,可是玩回來是一場空耶。
就算延畢又怎樣,不要為了延畢拿自己的錢開玩笑,而且為了不能去畢旅就被延畢可以投訴教育部吧,或是找督學來解決,千萬不要聽信以上建議去借錢來畢旅啦。如果讓我選,我真的選延畢,因為學生證很好用,都有優惠價,只要不要讓我多繳學分費,延畢也沒關係。
最後我還是要撻伐學校,學生繳那麼多學費了,最後要畢業還要將學生一軍,這種學校以後不要去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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