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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酒駕撞死人的車禍特別多,各界呼籲修法重罰,但台北市一名女子酒駕卻獲判無罪,而且她的酒測值還高達0.97,法官只因為她能順利通過直線走路、畫同心圓等生理測試,就認為不算危險駕駛,讓內政部長李鴻源和立委都批評判決不妥。




酒駕被警察測出來,法院卻判決無罪,這是台北市一名39陳姓婦人的真實案例,去年七月她酒後騎機車擦撞轎車,酒測值0.97,一審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四個月,到了二審居然改判無罪。高等法院認為,這名婦人順利通過各項生理測試,所以沒有達到危險駕駛程度,警方進行的生理測試,包括直線走路,必須以直線步行十公尺再折返原地,還有這項平衡測試,單腳離地15公分,雙腳輪流站30秒保持不動,最後還要兩個同心圓之間畫上圓圈,不能出界。




陳姓婦人測試結果就跟沒喝酒的人一樣,通通過關,只靠測試結果就判無罪,引發批評。實際上,陳姓婦人早就有酒駕前科,2006年是第一次,酒測值0.65被罰2752010年第二次酒駕,酒測值0.8,卻因為當時也通過生理測試判無罪確定,2011年已經是她第三次酒駕,二審改判無罪,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檢方表明一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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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這則新聞,不喝酒的我打算每天練走直線、畫同心圓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以應付未來的酒測。




  為什麼不喝酒還擔心酒測,就是因為平常不喝酒,只要喝一點就會臉紅又醉的人,酒測器吹出來的數值大概馬上就爆表。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平時還是要做好準備才行。




  喝酒之後能夠走直線就表示不會出車禍嗎?這法官也挺怪的,我個人猜測他大概也很會喝,才會作出這個判決,不然酒測值明明就已經超標,為什麼還要補做什麼生理測試。而且此例一開,所有酒駕被開單的人不都可以上訴,吵著要走直線及畫同心圓,法官大概會忙翻了。




  不能因為陳姓婦人酒駕沒肇事就判無罪,不然哪對得起辛苦抓酒駕的基層員警?




  最後的心得是大家最好都練一下酒量,不要像我一樣一小杯紅酒下肚走路就顛三倒四了,最好練到可以後空翻加走鋼絲的地步,這樣無罪的機率會更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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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大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