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連日下雨,今天台南終於放晴,趁著難得的好天氣,趕緊將手機拿去包膜。


 


回程經過速食店,又讓我回想起曾經經歷過的鬼打牆經驗。


 


那時還在讀書,和同學約在麥當勞見面。早期能去的麥當勞消費是一件奢侈的事,話雖如此,裡面總是人滿為患、一位難求,和同學找了兩個人的座位,各點了一杯可樂。


 


同學又約了她的朋友,我們下樓去等她,桌上有我們只喝了一口的大杯可樂及我們的背包,一般人看了就知道客人只是先離開,等一下還會回來。


 


等到同學的朋友來,我們一起上樓,發現當時的座位已經被別人坐走了,而且沒見到我們留下來的可樂及背包,緊張萬分的我們就跑到櫃台跟店員反應東西不見了。


 


只見店員緩緩從櫃台下拿出我們的背包,說他們有翻了裡面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就還給我們。我問了店員「我們的可樂呢?」他說後來的客人跟他們反應說我們東西沒吃完也沒收拾就走了,所以他們上去把可樂倒掉,把背包拿下來……後來的客人和店員都是豬頭嗎?東西沒吃完、沒收拾是可能發生的事,可是連背包都不拿走就事有蹊蹺了吧!


 


當時年紀輕,就這樣自認倒楣走人,若是發生在現在,我一定爭取消費者的權利,要麥當勞賠我只喝了一口的可樂。其實知名速食店有很多人性化的規定,例如端食物時因為路滑而翻倒,可以要求店員再補客人一份相同的餐點,我曾經在上樓時打翻了一杯可樂,而肯爺爺店員真的就補我一杯,大家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不要覺得不好意思。


 


反觀出社會後也少有機會再進速食店用餐,再光臨也不復當時歡愉的感覺,可是我就是忘不了被丟掉的那杯可樂和店員將背包拿給我那副無所謂的表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喵大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