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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要開幹的是環保署,因為它也是個圖利財團的機構,跟消基會比積極度及保護人民的程度,九牛一毛都不足以形容。


 


  台塑相關企業連續兩個廠發生大火,我不針對哪個廠作評論,我針對污染的事情來談起。台塑六輕廠因為毒物外洩及空污問題引起當地民眾群起不滿,紛紛要求賠償金,後來大概達成和解,收與受的關係----因為沒有聽到後續居民火大封路的相關消息,表面上一團和氣的落幕。


 


  後來南亞廠大火,從新聞畫面上看得出來當時的濃煙密得和烏雲沒有兩樣,可以用撲朔迷離來形容,而附近居民接到的雨水是墨黑色,有些跟寫毛筆的墨色都差不多了說,但是環保署只輕輕的罰了台塑「一百萬元台幣」,並且勒令停工的處份。


 


  新聞有說台塑發言人說「排出的氣體及物質」不具毒性----這個不具毒性有沒有相關單位驗證過?還是發言人說了算?就我個人的認知,這類化學廠都是充滿著「烷、烯、炔、氯……」等等有毒物質,而這些物質燃燒過後散發出來的灰塵,是不是像人火化之後只剩下碳和一些有機化合物而已?雖然我旁聽過化學一個學年,但是有機化學我只學了一半,可能翻筆記都查不到答案,只是就我的推測,沒那麼簡單。


 


  我想最後的結果,一定和六輕廠一樣,花錢消災,消了附近居民的怨氣整件事情就靠一段落,然後台塑何時復工沒人再關心----我是很想追蹤下去,可是我既沒有記者飛天遁地、上天下海、追根究柢的本事,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沒有車馬費,要繼續追蹤太難了。但是大家可曾想過,那些被上述兩個災害污染的農作物、牲畜,最後進了誰的肚子裡?可能是你、可能是我,換句話說,我們是間接的受害者,有一天,你可能突然得了痛痛病,原因是吃下太多的戴奧辛或是鎘、鉛、汞……等重金屬污染,也可能經由東北或西南季風吸下了很多毒氣而不自知。但是你或我,都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還必須承擔災害後遺症。


 


  唯一能替我們把關的環保署,只依法罰了台塑一百萬元,或許這筆錢對你和我來說已經算天文數字了,換個比喻吧!台塑集團光是 王老 先生的遺產稅就繳了119億給國庫,這筆金額還不包含正當的「節稅」所省下來的費用,119億:1百萬,用另一個形容詞只是「一鱗半爪」。再舉另外一個切身的例子,假設你沒戴安全帽被警伯抓包,一個人要罰500元,不戴安全帽如果發生不幸的意外,死大概也死你自己;但台塑毒災,不但危害附近的居民,最嚴重的話,可能全島的民眾都要賠上健康,可是它只被罰了一百萬,全體國民的健康只值一百萬。


 


  據聞台塑美國廠也曾發生重大公安事件,被罰了幾百萬美元還必須提出更完善的環評報告,台塑集團完全遵從之後才得以復工;為什麼換在祖國台灣,他們就可以草菅人命?我覺得問題所在不在於台塑,而在於台灣法律太寬鬆,而環保署對這件事也沒有積極的處理----誰想得罪繳稅大戶?台塑一天沒營運不只他們損失而已,國庫也損失慘重呢!


 


  但老百姓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米飯還是要吃下肚,我們沒錢買下整片山坡地搞有機飲食,也不可能開個生技公司清血、去毒素,更沒有法律要求受污染的有毒農作物、牲畜、土地必須要消毀或休耕多久,我們沒有其他的選擇啊!


 


  當然也不能怪當地受害的老百姓,因為他們的作物如果不賣出,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就不能養家活口,不能養家活口,政府也沒有補助,國家更無法課稅----總不能要居民吸了最多毒害還得餓死吧。所以大家只能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生存下去。


 


  環保署是不是應該對於這些發生過公安災害的公司要求更嚴格的環評來保護人民?為什麼環保署可以忍受這些財團一錯再錯,花錢了事?難道人民唯一可以寄託的機關是消基會嗎?假如是的話,政府應該裁撤環保署,直接把預算撥給消基會就好,我們還可以少養一些沒做事的官僚。


 


  談到環保,我不得不再提一個讓民眾無所適從的例子。台南市長 許 先生是個力行環保不盈餘力的人,不但要求市政府同仁每星期要選一天搭公車上班,還修建了許多自行車步道(路平不平、好不好用是一回事,但心意很重要,畢竟市長先生不是騎卡打掐上班),也是第一個對汽機車怠速三分鐘就開罰的縣市。


 


  我印象非常深刻,他曾經說過,為了力行節能減碳,減少機車怠速排放的二氧化碳,所以台南市各道路開放機車紅燈右轉----這是何等德政啊!再也不必忍耐討厭的機車臭氣了,萬歲。


 


  從得知這個德政的隔天開始,弟弟每天上下班都大膽的紅燈右轉,我個人比較小心翼翼,右轉時罩子會放亮一點,會先停下來觀察有沒有條杯才敢右轉----我承認我比較俗辣。果不其然,有一天,我看到有人紅燈右轉被警杯攔下來開單(我猜啦,因為他有戴安全帽,沒人笨到看到警杯還闖紅燈吧),我心想,不是許市長有說開放紅燈右轉嗎?為何此時又開單呢?


 


  讀過法律的人應該知道,憲法>法律>條例>市長講的話,大概市長沒白紙黑字的公佈此德政,所以就算被開紅燈右轉的罰單也無法搬出市長大人來撇清違規的責任吧(要是我,會ㄠㄠ看,搬出市長大人的話,再裝可憐博取同情看有沒有效)


 


  不過說實在的,台南市的警杯算仁慈的,平常不太看見他們出來捉違規,但警杯總是要業績,沒看到警杯的人只好當犧牲品---違規是不正確的,好國民要遵守法律哦!


 


  現在我和弟弟紅燈右轉(尤其是我弟)都會停下來觀察四週,確認沒有躲在暗處的警杯才敢右轉了----我們不想跟鈔票過不去,何況我是個超級窮光蛋,更要謀定後動。


 


  台塑的公安事件,最後會依照往例消失在最新的重大事件新聞裡,但會不會無疾而終呢?只有天知、地知、政府知、我們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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